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正式啟動
本報北京2月1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寧迪)今天,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正式啟動。記者從證監會了解到,近日,黨中央、國務院批準了《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總體實施方案》。
證監會指出,此次改革將總結試點注冊制經驗,推廣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制度,進一步完善注冊制安排。一是優化注冊程序。堅持交易所審核和證監會注冊各有側重、相互銜接的基本架構,進一步壓實交易所發行上市審核主體責任,交易所對企業是否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進行全面審核。證監會基于交易所的審核意見依法作出是否同意注冊的決定。二是統一注冊制度。整合上交所、深交所試點注冊制制度規則,制定統一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和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北交所注冊制制度規則與上交所、深交所總體保持一致。交易所制定修訂本所統一的股票發行上市審核業務規則。三是完善監督制衡機制。證監會加強對交易所審核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監督考核,督促交易所提高審核質量。改革完善上市委、重組委人員組成、任期、職責和議事規則,對政治素質、專業背景、職業操守提出更高要求,提高專職人員比例,加強紀律約束,切實發揮“兩委”的把關作用。
此次改革的重中之重是上交所、深交所主板。經過30多年的改革發展,我國證券交易所市場由單一板塊逐步向多層次拓展,錯位發展、功能互補的市場格局基本形成。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審核注冊機制是注冊制改革的重點內容,將保持交易所審核、證監會注冊的基本架構不變,進一步明晰交易所和證監會的職責分工,提高審核注冊的效率和可預期性。同時,加強證監會對交易所審核工作的監督指導,切實把好資本市場入口關。
與此同時,證監會將轉變職能,加強對交易所審核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監督。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改革從主板實際出發,對兩項制度未做調整。一是自新股上市第6個交易日起,日漲跌幅限制繼續保持10%不變;二是維持主板現行投資者適當性要求不變,對投資者資產、投資經驗等不作限制。
證監會指出,注冊制改革是放管結合的改革。證監會將充分考慮我國資本市場發展尚不充分、中小投資者占比高、誠信環境不夠完善的現實國情,加大發行上市全鏈條各環節監管力度。堅持“申報即擔責”原則,壓實發行人及實際控制人責任。督促中介機構歸位盡責,加強能力建設。加強發行監管與上市公司持續監管的聯動,規范上市公司治理。以“零容忍”的態度嚴厲打擊欺詐發行、財務造假等違法違規行為,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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