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建代表:建議動態調整博士生助學金標準,促進“按勞獲酬”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訊(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李超)日前,全國人大代表、南京大學校長呂建建議,為提升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間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鼓勵博士研究生勤奮學習、刻苦鉆研,創新創業,國家不斷改善博士生待遇,建立健全了多元獎助政策體系。目前博士生享有的資助種類主要包括國家助學金、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助學貸款、“三助”津貼、導師科研補助以及其他類型的單位自籌式獎助學金。
呂建說,教育部等相關部門于2009年和2017年先后兩次調整了國家助學金標準。2017年,隨著《財政部 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提高博士生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的通知》的出臺,中央高校國家助學金標準提高到每人1250元/月(全年共15000元)。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目前博士生獲得資助的整體水平仍有繼續調整的需求。與博士研究生在科研領域的能力與貢獻相比,配套的資助體系和資助強度也有與時俱進的需求。據統計,當前的國家助學金僅比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高出20%,不到最低工資標準的60%;國家助學金與部分居民生活指標的比值有下降的趨勢。
他說,當前博士生資助現狀主要呈現出保障性獎助水平有待動態提升(如國家助學金、學業獎學金)、激勵性獎助受益面覆蓋均衡性有待完善(如國家獎學金、其他自籌類獎助)、酬金性獎助吸引力有待提高(如“三助”津貼)等需要關注的問題。因此,未來改善博士生資助水平不僅需要構建保障性資助動態調整機制,還需對多元資助體系做出結構性完善,充分發揮多渠道資助的協同互補作用。
為此,呂建提出建議,第一,加大保障性資助投入,動態調整助學金標準。建議教育部等相關部委每2—3年對當前博士生生活水平做出評估,及時對國家助學金的資助標準做出相應調整,力爭與最低工資水平同步提升,以此帶動博士生資助水平的整體提升。
第二,加強項目經費統籌,形成自適應性學業獎學金。對于大多數博士生來說,當前的學業獎學金主要起到抵消學費的作用。建議在設立由各級財政支出的基礎學業獎學金標準(不低于學費)之外,國家或地方政府要求培養單位增設由各類項目經費支出(如“雙一流”建設經費、學科建設項目經費、導師課題項目經費等)的自設學業獎學金標準,同時針對項目經費充足的學科及導師在進行超額招生時應提高相應的自設額度。
第三,創新“三助”體系,促進“按勞獲酬”。建議國家或地方政府協助建立跨界“三助”機制,促進博士生結合自身專業與學業需要在提升實踐能力的同時獲取一定的勞務津貼。在助研方面,可建立大型課題對外招募平臺,面向博士生進行跨校等跨界招募;在助教和助管方面,可建立“勞務派遣”機制,安排博士生赴附近區域內有需要的本專科院校進行課程教學或承擔學生管理等輔助工作。
第四,廣泛聯系社會力量,拓展經費自籌渠道。建議國家和地方政府推動行業企業或各級機關事業單位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面向博士生提供參與科技研發項目或專業實踐的機會,并按勞提供相應報酬。鼓勵正式的學術性社會組織開展優秀博士學位論文選題評選并提供相應經費幫助有需要的博士生完成課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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