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過性侵行為不能在校外培訓機構就職 江蘇泰州姜堰檢察院力促從業查詢落地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訊(葛東升 姜檢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李超)“核實檢察機關反饋的相關情況后,已依法吊銷有性侵違法行為人員的教師資格證,酌情對其他問題人員進行工作調整或作出處罰決定,感謝檢察機關對教育事業的關心與支持……”日前,江蘇省泰州市姜堰區人民檢察院收到了區“雙減”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區“雙減”辦)電話,區“雙減”辦是專門負責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校外培訓負擔的多部門合作組織的辦公機構,工作人員表示,收到《關于姜堰區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違法犯罪情況核查的反饋函》后,已分流反饋到相關行政部門,要求依法從速提出處理意見。
2023年8月,姜堰區人民檢察院在辦理一起性侵案件時,發現李某某曾因猥褻他人被行政拘留,卻被招聘為培訓機構從業人員,校外培訓機構經營者怠于履行從業查詢義務。
經調查,姜堰區人民檢察院發現:這個校外培訓機構,未經審批設立或掛靠租借經營變相逃避審批的情形,導致職能主管部門難以有效監管、落實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準入查詢制度存在疏漏等問題。
2023年8月31日,姜堰區人民檢察院向職能主管部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對存在問題的校外培訓機構進行查處,并摸底監管的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情況,強化對校外培訓機構的管理治理。
同年10月16日,職能主管部門回函表示,已于9月約談案涉培訓機構,監督落實整改要求,同時督促未審批機構盡快辦理審批手續,并組織已審批機構簽訂從業人員管理承諾書,指導機構開展從業人員準入查詢工作。
2023年10月8日,姜堰區人民檢察院向區“雙減”辦制發社會治理檢察建議,并就轄區內校外培訓機構從業查詢和禁止制度實施情況形成專題報告,供黨委政府決策參考,助推區“雙減”辦牽頭,當月在全區范圍內開展“拉網式”專項排查整治活動。
2023年12月19日,姜堰區人民檢察院與區“雙減”辦等多部門會簽《進一步加強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從業查詢制度實施細則》,細化規定從業查詢和禁止制度實施對象、管理要求、實施責任和工作流程等,切實加強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管理,防范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利用職業便利實施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一周后,姜堰區人民檢察院聯合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依照上述《實施細則》對全區310余家校外培訓機構1088名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開展從業查詢,迅速將問題人員相關情況以檢察提示函的形式向“雙減”辦反饋。
截至目前,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已約談16家校外培訓機構并提出整改意見,12名問題人員被解雇或調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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