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調整多項房地產政策:二套房首付比例降低
中新網海口5月16日電(符宇群 王子謙)5月15日,海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以下稱《通知》),對人才購房、二套房首付、商品房轉讓等方面進行了政策調整。
人才購房方面,《通知》規定,對于落戶海南省的引進人才在海口市購買住房,自落戶之日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未落戶海南省的人才,本人及家庭成員在海南省無自有住房的,提供本人或家庭成員在海南省累計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可在海口市購買1套住房。
二套房首付方面,《通知》規定,支持購買改善性住房,對申請商業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但未結清原有住房貸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0%。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二手住房,屬首次購房或已結清原有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
《通知》指出,對2017年4月14日至9月20日購買的商品住房(以購房合同備案時間為準,下同),取得不動產證后可轉讓;2017年9月20日后購買的商品住房,購房合同備案滿5年并取得不動產證后可轉讓。
《通知》還規定,設立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時合理確定監管額度,預售款應全部直接存入監管賬戶,首先滿足監管資金額度。開發企業可憑商業銀行出具的保函,抵扣同等額度的監管資金。監管額度外的資金可由房地產企業根據需要提取使用。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此次海口發布的新政出現了多項調整,從中釋放出積極的信號,如對于購房方面的信貸給予支持,尤其是支持購買改善性住房,未還清貸款的首付比例下調至50%。新政進一步體現了地方政府對于房地產市場穩定發展的需求。相關政策也將進一步引導市場預期趨于穩定,同時對合理住房需求形成支撐和支持作用。(完)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或“中國西藏網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