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推動大型企業主動公示拖欠中小企業款項信息
中新網沈陽6月14日電 (記者 韓宏)記者14日從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遼寧升級改造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將大型企業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的合同數量、金額等信息納入企業年度報告內容,倒逼企業及時清理拖欠中小企業款項,加強企業誠信建設,主動公示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據介紹,在企業填報年度報告時,系統根據《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型劃分辦法(2017)〉的通知》劃定標準,對遼寧省農、林、牧、漁、建筑等行業的大型企業范圍進行判定,自動告知相關企業應當填報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的合同數量、金額等信息。目前,已有15戶大型企業公示了拖欠中小企業的款項信息,涉及金額3773萬元。
遼寧加強公示監管,倒逼企業清理拖欠。今年,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大型企業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業款項公示情況列為抽查檢查工作重點,根據“雙隨機、一公開”原則提高抽查檢查比例,省本級將抽查10戶大型企業,督促大型企業及時清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業款項,公示逾期尚未支付情況,倒逼大型企業及時支付中小企業款項,助力中小企業復工復產,保障中小企業合法權益。
加強信用監管,實施信用懲戒。根據《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國務院令第728號)和《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工商總局令第68號),對抽查檢查過程中發現未公示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的大型企業,按照公示企業信息隱瞞真實情況處理,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對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加強共享監管,形成監管合力。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原則,遼寧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企業抽查檢查結果公布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記在企業名下,共享到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54號),相關部門或單位將充分發揮信用約束機制作用,對列入經營異常的企業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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