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門合力探索一站式調解新就業形態勞動糾紛
本報訊 (記者李丹青)記者近日獲悉,針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維權難、多頭跑,辦理糾紛調查取證難、事實認定難和法律政策不完整問題,人社部門匯聚多部門力量,探索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提供一站式勞動糾紛調解服務。近日,人社部會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等部門印發通知,進一步明確要求。
“我們探索在平臺經濟活躍、新就業形態勞動糾紛較多地區,加強與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門等部門的合作,充分發揮勞動爭議調解、人民調解、司法調解的特點優勢,探索構建新就業形態勞動糾紛一站式多元聯合調解工作模式。”人社部調解仲裁司司長王振麒說。
同時,通知提出規范有序開展一站式調解,明確受理范圍,包括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與平臺企業和用工合作企業之間因勞動報酬、獎懲、休息、職業傷害等糾紛提出的調解申請,幫助當事人在互諒互讓基礎上自愿達成調解協議。優化完善一站式調解流程,規定了現場調解、網絡等渠道發來的調解申請的辦理要求,明確一站式調解應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結束,雙方當事人同意延期的可以延長,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15日。
“促進調解協議的履行和調解與仲裁、訴訟銜接,經調解達成調解協議、依法可以申請仲裁審查或者司法確認的,引導當事人提出申請,進一步強化調解協議的執行力。經過仲裁審查或者司法確認的調解協議,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王振麒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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