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明確特困行業企業可緩繳三項社保費
日前,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稅務局聯合下發關于特困行業階段性實施緩繳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的通知,對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企業階段性實施緩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
通知要求,緩繳適用于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企業三項社會保險費的單位應繳納部分。上述行業中以單位方式參加社會保險的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單位,參照企業辦法緩繳。對職工個人應繳納部分,參保單位應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每月按時足額繳納。
符合條件的參保單位可以申請緩繳2022年4月至6月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單位應繳納部分和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的單位應繳納部分,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2年繳納費款有困難的,可自愿暫緩繳費,2022年未繳費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進行補繳,繳費基數在2023年當地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范圍內自主選擇,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2022年6月至2023年3月,相關社會保險費緩繳申請時間為上月11日至當月6日。申請緩繳成功的參保單位,從當月起享受緩繳政策,只需申請一次,無需每月申請。
關于結束緩繳和補繳也有相應規定。參保單位原則上應在緩繳期滿后的一個月內補繳緩繳的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款。參保單位申請緩繳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最遲應于2022年底前補繳到位。
參保單位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提前結束緩繳,并提前繳納緩繳的費款。參保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參保職工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如實記錄。參保單位依法注銷的,應當在注銷前足額繳納緩繳的費款,再按照相關注銷流程辦理。符合條件的困難企業在申請特困行業階段性緩繳的月度之外,可繼續申請享受我省困難企業緩繳社保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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