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條稅務措施助力內蒙古高質量發展
11月17日,國家稅務總局內蒙古自治區稅務局印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推動內蒙古高質量發展奮力書寫中國式現代化新篇章的意見〉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從推動企業綠色發展、推動資源合理開發、推動優勢特色產業發展等方面提出24條具體措施,推動“五大任務”見行見效。
《若干措施》提出,要發揮綠色稅制效能,筑牢祖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通過開征環保稅、進行水資源稅改革等,倒逼納稅人減少污染排放與資源消耗,促進全區經濟結構調整。依法落實資源綜合利用、節能節水減排和支持環境保護相關稅收優惠政策,鼓勵企業加大資源綜合利用和節能環保投入,推動企業實現綠色技術轉型升級,有效促進自治區循環經濟建設和發展。
“落實產業扶持政策,推動多元發展現代產業體系”是《若干措施》中一項重要內容。今年前三季度,內蒙古從事機場、鐵路等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的企業享受投資經營所得“三免三減半”優惠政策,減免企業所得稅15余億元;1870余戶納稅人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減免企業所得稅近50億元。
《若干措施》要求,要發揮資源稅綠色稅收杠桿作用,促進節約集約利用。推動資源合理開發,依法征收資源稅,對煤炭資源稅實行從價計征,提高煤炭能源使用成本,反向調節煤炭能源消費,促進煤炭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同時,鼓勵資源集約開采利用,對納稅人開采伴生礦、尾礦資源稅減征20%,對充填開采置換出來的煤炭資源稅減征50%,鼓勵煤炭資源集約開采利用。
就護航能源產業發展方面,內蒙古各級稅務部門將對標《若干措施》規定,從推動優勢特色產業發展和支持新能源產業發展兩方面著手,聚焦內蒙古新能源、稀土新材料、煤基新材料、石墨烯、氫能、生物制藥、生物育種、草業等優勢領域,扶持一批關系自治區乃至國家長遠發展的特色企業和項目,助力全區形成能源產業集群和大型企業集群;鼓勵利用風力發電,為自治區可再生能源行業穩步發展賦能。
《若干措施》提出,要支持農牧產業發展,提升農畜產品綜合生產能力,充分發揮稅費優惠政策對農牧業產業發展的引導和激勵作用,引導涉農涉牧產業結構調整和不斷優化,助力特色經濟和優勢產業形成,促進龍頭企業做大做強。
《若干措施》中強調,要落實出口退稅政策,持續優化稅收業務辦理流程,優化電子稅務局、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服務功能,推行出口退稅發票及出口報關單信息“免填報”,全程線上辦理,全過程信息共享,全鏈條跟蹤服務;要促進國際國內雙循環,精準推送政策,實現“政策找人”。為增添社會發展動能,筑牢祖國北疆安全穩定屏障,《若干措施》明確,要嚴格落實支持區域發展、穩定就業創業稅費優惠政策。(記者 李永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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