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每月前20天原則上不進入企業執法
每月1日至20日各有關部門原則上不得開展一般性的檢查、調研活動;減少入企頻次,一般性檢查執法原則上在每月下旬組織開展;行政執法機關到企業檢查不得隨意約見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要求企業主要負責人接待陪同……3月21日,宣城市多部門解讀了該市今年制定出臺的《關于建立“無事不擾、有求必應”機制優化為企服務工作的若干措施》。
據介紹,宣城市《關于建立“無事不擾、有求必應”機制優化為企服務工作的若干措施》明確了10項措施,主要分為“堅持‘無事不擾’,營造企業發展良好氛圍”和“堅持‘有求必應’,做到企業訴求接訴即辦”兩個部分。
減負角度的5項措施包括規范入企時間、減少入企頻次、減輕企業負擔、降低負面影響、減輕企業成本。服務角度的5項措施則包括受理環節提效、辦理流程提速、難題辦理提級、辦理質量提升、訴求回訪提質。
該《若干舉措》明確,每月1日至20日各有關部門原則上不得開展一般性的檢查、調研活動,確需開展的按要求進行備案;推進“綜合查一次”改革,實施跨部門聯合監管,一般性檢查執法原則上在每月下旬組織開展;最大限度精簡需企業報送的材料、填報表格或調查問卷等,行政執法機關到企業檢查不得隨意約見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要求企業主要負責人接待陪同;推行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機制,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和柔性執法,落實民營企業首次輕微違法容錯機制;加快實現稅費政策“直達快享”,加強政策供給,幫助企業在用工、物流、融資、水電氣等方面持續降本增效。
宣城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該局在入企抽查頻次上做減法,做到“進一次門、查多項事”,在監管覆蓋面不變的同時,將抽查比例降至3%,抽查任務計劃比上年同比減少20%以上。宣城市司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該局自2023年開始牽頭在全市推行行政執法“綜合查一次”改革,對涉及跨部門、跨領域、跨層級多個執法主體的相關行政檢查事項進行“一件事”集成,在同一時間對同一監管對象進行聯合執法檢查,防止監管缺位,避免重復檢查。該局先后梳理出餐飲、煙花爆竹、農民工工資支付等7個領域的28項綜合檢查事項,后續將根據工作推進情況不斷調整優化。
大皖新聞記者 曹慶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或“中國西藏網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