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返收費應約定于前
近日,有網友曝光乘坐網約車結算時被司機要求額外支付空返費,而該費用并未在費用里顯示且未提前告知??辗蒂M問題之所以引發爭議,根源在于交易雙方對服務定價產生的分歧。
從消費者角度看,支付車費天經地義,但支付空返費無疑增加了服務成本,而且如果司機成功接到返程訂單,對于已下車但支付過空返費的乘客來說,這筆收費是否合理?但對網約車司機而言,空返費具有一定的補償功能,因為距離較長的訂單如果空車返程,就會稀釋其利潤空間甚至有可能虧本。
相較實體商品,服務產品定價依據更為復雜。網約車提供的出行服務,其消費定價是基于平臺與消費者之間的約定,消費者一般不與網約車司機產生合同關系。因此,是否額外收取空返費,主要在于平臺與消費者之間是否有相關約定,即平臺是否設置了遠距離空返費的計價機制。若是平臺定價機制中存在該項費用,則屬于正常費用范疇。否則,則不應當收取空返費。
需要注意的是,因為服務的產生與消費不可逆,空返費價格談判應在網約車提供出行服務前進行,而非服務完成后。因此,網約車收取空返費不僅應遵循一定的標準,還要建立在事先協商、明確告知的基礎之上,要充分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
網約車平臺應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進一步完善空返費的定價標準,使收費標準公開透明,并對網約車司機的行為進行監督。同時,網約車平臺在制定與網約車司機之間的服務費用分配機制時,應充分考慮到網約車司機的支出成本(包括網約車平臺的抽成、油費、電費等),使分配機制更加合理。比如,在網約車平臺提供長距離跨市出行服務時,網約車平臺可以為消費者提供多種選擇,通過系統設置提前征求乘客意愿,在保證正常單程價格基礎上提供附加費用選擇,增加網約車司機接單的積極性。
當然,平臺對此類訂單的價格設置和訂單推送,必須建立在尊重消費者和網約車司機的自主選擇權的前提上,不允許在訂單中附加傾向性或者在空返費上抽取運營成本。另外,市場監管部門也應進一步完善網約車監管,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相應規章制度,促進網約車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李彥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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