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全區老字號品牌保護和發展,推動老字號品牌傳承創新,根據自治區商務廳發布的《西藏自治區商務廳關于印發<“西藏老字號”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即日起,自治區商務廳將組織開展第一批“西藏老字號”申報工作。
據了解,按照要求滿足以下7個條件的市場主體就可以申報“西藏老字號”:在西藏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登記設立;字號傳承已滿30年;具有與字號相一致的注冊商標所有權或使用權;具有傳承獨特的產品、技藝或者服務;具有傳統文化背景、地域特色、歷史積淀和文化底蘊;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得到社會廣泛認同和贊譽;經營狀況良好且具有較強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在申報程序方面,具備條件的市場主體自愿申報,2023年5月12日前將申報紙質材料(一式三份)報所在地(市)、縣(區)商務主管部門,同時報送電子文檔,逾期不予受理。詳細申報相關表格和材料要求可在西藏自治區商務廳官方網站(http://swt.xizang.gov.cn/)中的“公示公告”欄目進行查看下載。之后通過初審、復審、定審、公示等程序后,對公示通過的“西藏老字號”名單作出認定決定,由區商務廳頒發牌匾和證書。申報過程中如有疑問,可聯系各地市商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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