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西藏自治區拉薩市政府新聞辦日前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 2023年11月29日,西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批準了新制定的《拉薩市中心城區水系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據介紹,《條例》是拉薩市首部關于中心城區水系保護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共設二十七條,主要包括中心城區水系的保護原則和主要保護制度、保護責任分工、具體保護措施、經費保障和法律責任等內容。
據了解,為改善拉薩城區的生態環境,打造“河暢、水清、岸綠、景美”的水生態環境,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對城市美好生態環境的需要,2019年拉薩市投入9.8億元資金恢復了納金片區中心水軸水系,加強了布達拉宮周邊、南干渠、中干渠、北干渠四個水系的建設,在水系周邊建成了步行道,安裝了照明亮化、休閑健身等設施,該項目全長約53.1公里,有力提升了市容市貌,得到了群眾的大力支持。
水系保護具有要求高、難度大、涉及部門多的特點,相關管理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時常面臨無法可依的尷尬,必須要有貼近市情、水情且保障有力的管護依據。制定《條例》是拉薩市在著力創建國家生態文明高地上當好排頭兵的重要體現,對于保護全市水系生態環境,規范行政管理和執法工作,促進生態宜居、環境友好型城市建設,必將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拉薩市林業和草原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賀桂芹說:“《條例》的出臺,填補了拉薩市在中心城區水系保護方面地方性法規的空白,為科學有效管理和保護拉薩市中心城區水系提供了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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