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雅尼濕地風光。本網記者 洛桑 卓瑪七林 攝
8月,高原迎來最美麗的時節。在拉薩河兩島內河兩岸,一條蔥郁的“綠絲帶”,在夕陽下泛著柔和的光,4.1公里濱河廊道內,7.4萬平方米的綠地像一塊巨型“綠毯”,牢牢鋪在河灘上;在阿里昆莎機場周邊,成片的綠色沿著公路鋪展到遠方;在林芝,雅尼國家濕地公園內林草茂盛、山清水秀、飛鳥翔集……
如今,不僅世代居住高原的群眾感嘆身邊環境在一天天變好,就連進藏旅游的游客也沉浸在高原優美的自然環境之中流連忘返。
自治區成立60年來,在黨中央的特殊關懷和自治區黨委、政府的堅強領導下,西藏始終堅持生態優先、保護第一,創新性地把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和生態文明高地創建一體謀劃、一體推進,著力破解一系列深層次問題。目前,西藏生態文明制度逐步健全,生態保育成效明顯,環境質量穩定良好,綠色產業穩步發展,科技支撐體系基本建立,生態文化逐漸形成,生態文明高地創建取得重大進展,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取得顯著成效。
生態環境保護“進”的步伐持續加快
“第一次體驗在高原爬山,別有一番樂趣。這里草木茂盛、環境優美。”來自廣東的游客曾女士慕名來到拉薩南山公園游玩,深感不虛此行。
如今,拉薩南山公園每天入園上山的市民、游客達到3000至5000人次,節假日可逾1萬人次,已逐步成為集休閑游憩、旅游觀光、健身娛樂于一體的打卡地。
拉薩南山公園是西藏持續筑牢生態安全屏障的一個縮影。20世紀50年代以前的舊西藏,長期處于封建農奴制統治之下,生產力發展水平極其低下,基本處于被動適應自然條件和對自然資源的單向索取狀態,根本談不上對西藏生態環境客觀規律的認識,也談不上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問題。西藏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起步于西藏和平解放后,隨著西藏現代化建設的發展而得到發展。
特別是2021—2024年,西藏完成退化草原生態修復2260.33萬畝,治理鼠蟲毒草害747.6萬畝,完成可治理沙化土地治理面積248萬畝,累計治理水土流失面積1387.21平方公里,南北山綠化工程完成營造林70萬畝。草原綜合植被蓋度由48.02%提高至48.07%,森林覆蓋率穩定在12.31%,濕地保護率穩定在68.75%,河湖健康率100%。
2024年,全區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99.7%,七地市政府(行署)所在地城鎮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率連續保持100%。鄉村振興深入推進,累計建設高原和美鄉村820個,累計完成戶廁改造43.62萬余座,人畜分離50余萬戶,人畜混居、人居環境整治等問題得到明顯改善,全區戶廁普及率和人畜分離率分別達80%、90%。整體上已經實現了碳中和。
三江源國家公園(唐北區域)建設加快推進,羌塘、珠穆朗瑪峰等5個國家公園創建工作有序開展。以國家公園為主體、自然保護區為基礎、各類自然公園為補充的自然保護地新體系加快形成。
第二次青藏高原綜合科學考察研究及有關科學評估報告顯示,西藏生態系統格局總體穩定、質量總體提升、功能有所改善,生態系統服務功能逐漸提升,生態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生態惠民富民“強”的效應持續釋放
“青藏鐵路投入運營后,我特意從成都坐火車去拉薩,一路上我仔細觀察了鐵路沿線環境狀況,感到鐵路沿線環境保持得很不錯。”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退休干部陳顯順說。
青藏鐵路的建設和運營是科技創新引領綠色發展的標志性工程。科技人員設計采用了以橋代路、片石通風路基、通風管路基等措施,保障了鐵路修建。鐵路全線建立了33處野生動物專用通道,采取了沙害治理、植草綠化、草皮移植等一系列生態保護措施。
青藏鐵路建成運營后,多年凍土保持穩定,鐵路兩側生態得到持續恢復,局部區域已接近甚至優于周邊自然狀態,為推動青藏兩省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改善人民出行條件、加強地區經貿往來、助力群眾增收致富發揮了重要作用。
放眼全區,60年來,西藏始終堅持可持續發展戰略,統籌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努力控制資源開發利用強度,在保持良好環境質量和生態文明建設較高公眾滿意度的同時,努力探索綠色發展途徑。目前,以循環經濟、可再生能源、特色產業為特點的綠色發展模式已在西藏初步建立,西藏綠色發展水平不斷提高。
2024年,全區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農產品地理標志、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總數達404個。綠色工業加速轉型,2021-2024年,累計培育國家級綠色工廠17家、國家級綠色工業園區1家。高新數字產業加快推進,拉薩國家級互聯網骨干直聯點獲批建設,自治區、七地市大數據中心建成運行,“雅江1號”智算中心開工建設。文化旅游產業蓬勃發展,接待國內外游客6400萬人次,同比增長16%;實現旅游總收入750億元,同比增長15%。清潔能源已建在建裝機達2706萬千瓦,清潔能源裝機占比達96.32%,位居全國前列。高原特色產業的含綠量、含金量、含新量不斷提升。
積極構建與生態環境保護要求相適應的國土空間保護開發格局,全面完成自治區、市、縣三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審查、批復工作并予以實施。全面厘清農業、生態、城鎮空間治理家底,全面實現國土空間需求數、線、圖一致。
2021-2024年,累計落實草原生態補助獎勵資金136.8億元,226.22萬農牧民享受草原生態補助獎勵政策;累計落實中央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51.47億元,10.3萬農林群眾專(兼)職從事公益林管護工作,每人每年可獲得7000元左右的管護收入;年均提供生態崗位50多萬個,廣大綠水青山的保護者吃上“生態飯”。阿里地區、林芝市、昌都市首個林草碳匯項目相繼成功交易,日喀則市南木林縣、拉孜縣在首個監測期內實現了CCER預售交易,交易額達到550萬元。
生態文明改革“立”的成果持續顯現
“我們這兒每年都有棕熊咬死羊的事件發生,因為棕熊是保護動物,我們不能傷害它。”那曲市尼瑪縣尼瑪鎮村民扎西旺久說,村里每年因為野生動物肇事而拿到的補償資金從數千元到數萬元不等。
自2010年《西藏自治區陸生野生動物造成公民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補償辦法》發布施行以來,截至2023年底,全區共兌付野生動物致害補償資金13.89億元。
2024年12月10日,自治區林草局、財政廳聯合印發《西藏自治區陸生野生動物造成公民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補償標準》(以下簡稱《補償標準》),《補償標準》于2025年1月1日開始施行。
“按照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2023年賠付數據測算,補償標準調整后,預計2025年野生動物致害補償經費為3.28億元,較2023年實際補償的2.04億元增加了60.8%。”自治區林草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縱觀全區,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的不斷推進,西藏生態文明建設相關政策和法規日益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逐步健全。
生態環境領域法律法規標準體系不斷完善。推動出臺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修訂《西藏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頒布實施《西藏自治區水污染防治條例》《西藏自治區冰川保護條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規,為堅持用法治力量守護高原生態提供了堅強保障。日喀則、拉薩、山南、林芝4市首次同步開展了雅魯藏布江流域立法,開創了全區特殊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立法的先河。
深化林權制度改革,推深做實林長制,印發實施《西藏自治區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西藏自治區2024年林長制工作要點》等。持續深化省以下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完成環境執法權下放,組建地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實現環境監測權上收,組建7地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并具備常規監測能力,初步構建了覆蓋全區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
新時代創建國家生態文明高地,是“建設美麗中國”的重要內容。西藏將不斷改革生態環境監管體制,促進生態文明制度創新;科學調控人類活動,實施生態保護修復和環境保護重大工程,優化生態安全屏障體系,著力解決突出的生態與環境問題;完善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和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轉變生產生活方式,推進綠色發展;健全高原生態文化建設平臺體系與功能,弘揚生態文明理念,建設更加美麗的西藏,努力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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