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發布32條舉措 促進股權投資行業高質量發展
1月10日,記者從上海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了解到,為發揮股權投資在服務實體經濟、促進科技創新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推動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科技創新中心聯動發展,上海發布《關于進一步促進上海股權投資行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分九個部分共三十二條,包括優化股權投資機構設立服務和行業管理,引導投早投小投科技,培育長期資本、耐心資本,落實財稅優惠政策等。主要內容如下:
優化股權投資機構設立服務和行業管理,統籌行業發展和規范,推動股權投資要素集聚,通過公布渠道、限時辦理、市區并行等安排,鼓勵股權投資機構在股權投資集聚區新設或遷入,對優質基金管理人新設股權投資基金建立快速通道機制,加快辦理效率。完善股權投資行業管理,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加強風險早期通報及處置協作,促進行業“扶優汰劣”。
引導投早投小投科技,通過強化政府引導基金引導效應、搭建天使投資專業化服務平臺、鼓勵社會資本加大投入等不同層次的政策舉措,打造投早、投小、投科技的風向標。
培育長期資本、耐心資本,做好國家級基金在滬投資服務,在加強全國社保基金長三角科技創新專項基金落地服務的同時,做好其他國家級母基金、央企基金等的對接引進,推動加大在滬投資布局。支持保險資金和銀行理財資金加大對本市重點產業和硬科技領域投資。支持企業年金、養老金等長期資金按照商業化原則投資股權投資基金。
落實財稅優惠政策,做好創投行業現有稅收優惠政策的對接落實,建立完善證監、發改、稅務部門信息共享機制,做好精準推送、應享盡享。鼓勵股權投資集聚區對經認定的創投企業或個人合伙人給予階梯績效獎補,引導長期投資。
高質量建設股權投資集聚區,股權投資集聚區設立不低于100億元的區級引導基金,搭建綜合服務等功能性平臺,加強股權投資綜合服務。支持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人提高專業能力。加強對重點機構和專業人才的吸引服務。強化行業發展統籌協調,對行業面臨的共性問題給予協調支持和服務供給。
(總臺記者 寧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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