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加強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與司法聯動 凝聚環保治理合力
人民網長沙1月4日電 (記者劉賓)今日上午,湖南省生態環境廳、省公安廳、省人民檢察院、省高級人民法院聯合召開新聞通氣會,介紹湖南近年來加強生態環境執法、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的開展情況。
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工作是生態環境保護的基礎性工作,是實現高水平保護的有力武器。近年來,省生態環境廳先后與省公安廳、省人民檢察院、省高級人民法院聯合印發了《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的意見》《湖南省涉嫌環境違法或犯罪案件移送和線索通報工作程序》《湖南省涉嫌環境違法或犯罪案件調查取證工作規程》和《湖南省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實施細則》等制度,形成了各司其職、相互銜接、協調配合、聯動互動的環境保護執法合力。
據不完全統計,近兩年來,全省各級公安、生態環境、檢察、審判機關召開聯席會議564次。生態環境部門向公安機關移送案件線索45條,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引導公安機關偵查67個案件。2022年3月1日開始,全省公安機關開展打擊破壞生態環境犯罪“生態三湘”200天專項行動。期間共偵破生態環境領域刑事案件2790起,移送起訴4462人。
全省法院連續五年開展環境資源審判專項行動,采取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等方式,集中審理執行環境資源案件。2021年以來,共審理各類環境資源案件3042件。
湖南立足于長江中游和“一湖四水”的環境生態地理實際,不斷健全完善三級法院環資專門化審判體系。通過設立專門環資法庭、人民法庭加掛牌子、設立專門合議庭等方式,先后設立了洞庭湖、湘江、資江、沅江、澧水等18個專門環境資源庭(法庭),86個環境資源合議庭,最大限度加強環資審判專門機構建設。
同時,湖南持續優化監管執法方式,引導激勵企業自主守法經營。截至2022年三季度,全省動態納入正面清單企業共1163家,累計實行非現場監管5355家次,指導幫扶企業1463家次。修訂《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將裁量由“三檔式”調整為“百分比制”,有效壓縮自由裁量空間,督促規范文明執法。
截至2022年11月,全省PM2.5平均濃度為31微克/立方米,實現近三年來連續穩定達標;147個國考斷面水質優良率98.6%,534個省考斷面水質優良率97.4%,地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達標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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