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傷學生頭骨的教師被刑拘,還不是事件處置的句號
作者:重舟
9月6日,湖南長沙博才梅溪湖小學一名男性教師宋某明用三角板打傷學生。事發后,受傷學生家屬在社交媒體中介紹了事發過程,并對宋某明和學校的后續處理表達強烈不滿后引發關注。9月7日下午,長沙市岳麓區教育局發布通告表示,據初步調查,博才梅溪湖小學四年級教師宋某明在組織課后服務時致該學生額部受傷。通報中稱,該局已對該校黨總支書記和涉事教師宋某明作出停職處理,宋某明正在接受公安部門調查。隨后,長沙市岳麓公安分局發布警情通報稱,涉事教師已被刑拘。
剛開學不久,又馬上迎來教師節,這個當口發生“教師打傷學生頭骨”的惡性事件,真是尤為讓人震驚和痛心。目前,涉事學校的負責人被停職,涉事教師也被刑拘,但此事中還有諸多疑點需要盡快厘清。
根據警方通報,涉事教師是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而被刑拘。這與此前學校所說的“意外”,以及部分網友猜想的“過失”,顯然存在明顯出入,甚至已不僅是師德師風問題,更涉及違法犯罪。那么,一名信息技術教師,何以會在課后服務時拿著鋼化玻璃材質的三角板故意傷害學生?家長表示,目前孩子經過開顱手術后,被老師打碎的頭骨和插入腦骨中的異物已被取出,但仍處于危險期。不憚于對學生如此下狠手的教師,此前學校就沒發現苗頭?
事實上,事發后關于該教師個人的師德師風表現,在網絡上也出現了種種說法。比如,據媒體援引一位自稱是涉事教師宋某明同學的知情者的說法稱,今年40歲的宋某曾在當地另一所小學任語文教師兼班主任,“但因學生成績不理想,遭到學生家長投訴后,經過統一考試調入博才梅溪湖小學”。并且,宋某明后疑似改名為“宋某亮”,并從語文教師應聘上崗后改任信息技術教師。
那么問題也就來了,之前就遭遇家長投訴的宋某明,應聘調入現在的學校,在程序上是否符合規范?其緣何要改名,是否在回避和掩蓋什么?而從語文教師改任為信息技術教師,是否與師德師風有關?值得注意的是,該校公眾號推文曾評價宋某明是一位“特別好學的青年教師”。如此評價與其改名、調任崗位,以及如今發生的違法行為之間明顯存在反差,這背后的真相到底如何,還需要學校方面給予正面回應。因為這直接關系到學校的聘用公平以及師德師風管理上的責任落實情況。
事發后,學校方面的處置應對是否得當,也是當前家長和輿論關注的焦點。根據家長的說法,學校是在孩子被打傷2小時后才通知家長,并還一度在沒做任何檢查的情況下就要求縫合傷口。對此,學校表示家長所說與實際情況不符。但真相究竟是什么?學校的處置是否得當,乃至是否耽誤孩子的及時治療,當地的調查應該及時給予家長和社會公眾一個準確的說法。值得注意的是,關于學生在學校發生安全事件后,校方未能第一時間通知家屬,幾乎是所有公開案例中的一個“通病”,這背后到底存在怎樣的考量,是否符合相關規定,也需要相關部門給出一個權威的解答。
當然,發生這樣的惡性事件,是沒有人愿意看到的。我們也不必因為如此個案就影響對整個教師群體的評價。但是,嚴肅處理好個案,把那些真正存在問題的,不合格的教師及時清理出教師隊伍,是維護師道尊嚴,也是保障好學生權益和安全感的內在要求。此案在諸多方面帶來的警示,應該讓更多教師和學校有所觸動。(重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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