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實施企業穩崗擴崗專項支持計劃
中新網銀川7月1日電(于晶)7月1日,記者從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為充分用好失業保險基金、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大力開展穩崗返還、以工代訓,支持企業穩定崗位,寧夏人社廳、財政廳聯合下發《關于實施企業穩崗擴崗專項支持計劃的通知》。
《通知》明確,大力開展穩崗返還,對2020年已經享受上年度穩崗返還50%失業保險費政策的中小微企業,返還標準提高至100%。
支持2020年1月1日起企業面向新吸納勞動者,中小企業新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離校兩年內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受疫情影響出現困難的外貿、住宿餐飲、文化旅游、交通運輸、批發零售行業的各類企業的在崗職工,開展以工代訓,實現擴崗位、擴就業、穩崗位、保生活。實施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對各類企業新吸納勞動者和受疫情影響出現困難的外貿、住宿餐飲、文化旅游、交通運輸、批發零售行業的各類企業在崗職工開展以工代訓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標準給予企業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個月;對中小微企業新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離校兩年內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開展以工代訓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標準給予企業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吸納勞動者不足最長補貼期限的,按實際吸納就業月數進行核算。已享受過以工代訓補貼的企業不得重復享受,企業給以工代訓勞動者的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通知》要求,企業可通過“我的寧夏”政務APP申請穩崗返還,各地在審批時不得設定集中申報期和資金撥付期,不得另行設置申領條件,不再要求企業提供職工花名冊、工資表等;“生產經營活動應符合國家、自治區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和環保政策”的審核可采用企業承諾方式。各市、縣(區)對裁員率低于5.5%的企業,會同相關部門,及時審核并返還,不需企業申請申報;將提高部分依據之前審核發放企業名單在10個工作日內直接返還企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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